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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生态环境部在《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》(环办大气函〔2019〕648号)基础上,修订完成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(2020年修订版)》(环办大气函〔2020〕340号),扩大了绩效分级行业范围,将重点管控行业由31个变为39个,并完善了相关指标和减排措施,将个别管控企业的减排措施分为A、B、C、D四级进行管控,供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,A类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免于停限产。
39个行业包括了水泥、砖瓦窑、陶瓷、耐火材料、玻璃、岩矿棉、防水建筑材料等建材行业。
据此前新闻发布会介绍,今年我国在工业废气的治理上,将对39个行业进行分级,实行差异化减排措施。为此,生态环境部在《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》基础上,修订完成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(2020年修订版)》,将全面推行重点行业差异化减排措施。
相比2019年的应急减排措施来看,今年的管控手段更细分、更科学,在使用范围等方面进行了完善。
管控重点行业增加为39个
今年管控的重点行业从31个增加至39个,除此之外,还对个别企业进行了完善。增加或完善了钼冶炼、防水建筑材料制造、炭黑制造等行业的有关规定。
减排措施基本上由3级变为4级
某些行业管控更细分
增加引领性指标约束
明确评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,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;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引领性企业,减排力度应不低于该技术指南要求。同时还针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细化了要求,对运输方式和运输管理指标提供了参考。
为规范今年的重污染天气治理,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省(区、市)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于9月30日将应急减排清单上报,并按照进行一次调整的要求,按照实际情况在12月31日前对调整后的清单进行再次报送。